本招标项目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七氟丙烷检测项目(招标代理编号:06-07-04A-2024-D-E17581)已由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 (以下简称招标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现委托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七氟丙烷检测项目。
2.2招标范围:对网络机房、档案库房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9个七氟丙烷气瓶、3套启动瓶进行检测和填充,对老化的辅助设备进行更换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4项目性质:服务。
2.5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7天内完成七氟丙烷灭火设备的更换、安装、测试,并投入使用。
2.6中标人数量:1家。
2.7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达到3家及以上时方可开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5。(需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或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
3.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投标人1.企业依法纳税凭证;2.原则上潜在投标人参保人数应达到至少具备10人直接缴纳社保为期一年的条件,提供近一年以上由本公司直接缴纳的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必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缴费个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缴费起止年月,以及提供鉴定真伪的查询方式))
3.5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函)。
3.6未被列入本行供应商黑名单。(提供承诺函)
3.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中截图(http://www.creditchina.gov.cn/)。
3.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采购项目中存在欺骗、欺诈的行为;
3.9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能够直接和招标人签署项目合同;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投标人须提供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中体现企业服务类型包含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服务的截图
3.1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质条件:具有省级或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颁发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获准从事消防用气瓶检验(PD1无缝气瓶及PD2焊接气瓶)。
3.13投标人必须具有省级或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颁发的气瓶充装许可证,许可证的充装范围包含氮气、七氟丙烷等。
3.14投标人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5.1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只有经过招标代理机构审查的潜在投标人方能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对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只作初步审查,不作为最终审查。资格最终审查将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证明文件在评标时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另行提供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1)需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注册地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或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
(2)需提供投标人1.企业依法纳税凭证;2.原则上潜在投标人参保人数应达到至少具备10人直接缴纳社保为期一年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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