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本项目已经采购人批准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征集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发展服务易佳信达酒店电视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SNFZ-FZFW-T2024090999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 本次采购需求,见下表,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技术规格书及要求进行报价。报价须包含货物的购置、包装、配送、运输、保险、装卸、退换、培训辅导、质保期售后服务、全额含税发票、雇员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报价超出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报价。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报价须知 |
1 | 65英寸电视+挂装 | 小米A65 | 台 | 52 | 1、 含税13%及运费; 2、 报价含清运及安装、售后质保费用。 3、 针对未经落实情况报价中标后无法完成项目服务的终止合作并扣除谈判保证金。 4、 最高限价13万元(含税)。 |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的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1.2 结算付款方式:产品完成交付,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根据销售资金回笼周期来决定账期,采购人收到供货单位收货凭证复印件和有效等额发票后给与挂账,结合客户单位回款情况,按照人供应商结算账期6-9个月内以银行承兑或电汇转账付款方式缴付总货款95%给中标人,扣除总货款5%作为质保金;付款一年后,经确认产品无任何问题,采购人向供货单位单位支付质保金(占总货款5%)。
1.3 供货单位在产品验收合格后一年内对本项目免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维修保养在内的全方位质保维修服务,在质保期过后应以低于市场价的服务标准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维修保养在内的全方位服务。
1.4 交货地点:兖矿信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1.5 服务期/交货期:质保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交货期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服务期为终身服务。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自注册之日起原则上不低于三年,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独立法人、个人独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与招标需求相适应的经营范围;
(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收、冻结及破产状态;
(2)投标人必须是对应标包生产制造厂家或者具有厂家授权的相关证明;
(3)投标货物的整机、零部件及配套必须具备国家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件且齐全有效;
2.3人员要求:供货单位应配备专职配送及售后服务人员;
2.4业绩要求: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有类似产品的相关销售维护业绩;
2.5服务要求:负责送货、安装、验收的手续办理、使用人员的培训指导和商品售后服务;
2.6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近3年内(2021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常企业名录管理;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2.8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11月22日时起至2024年11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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