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信息技术中心多媒体教室及教学设备和报告厅设备2025年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本招标项目已由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事业单位资金 ,招标人为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拟就信息技术中心多媒体教室及教学设备和报告厅设备2025年维保服务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活动。 |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
1.1 项目名称: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信息技术中心多媒体教室及教学设备和报告厅设备2025年维保服务项目 1.2 项目编号:HBT-12124171-247631 1.3 招标范围:多媒体教室及教学设备和报告厅设备的软硬件的保修,服务及维护保养服务。本次维保范围主要包括新城校区及中专部校区多媒体教室、电脑机房教室、普通话测试站、继续教育学院、人事处、报告厅及操场音响设备和附属幼儿园的多媒体及教学设备。 1.4 服务要求:多媒体教室及教学设备和报告厅设备的软硬件的保修,服务及维护保养服务。本次维保范围主要包括新城校区及中专部校区多媒体教室、电脑机房教室、普通话测试站、继续教育学院、人事处、报告厅及操场音响设备和附属幼儿园的多媒体及教学设备。 1.5 最高限价:17.347500万元。 1.6 其他:服务期 3 年,自2025 年1 月 1 日起至2027 年12 月31 日止,合同一年一签,本年度合同期限为2025 年1月1 日至2025 年12 月31 日。 |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
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6.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2.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文章推荐:
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信息技术中心多媒体教室及教学设备和报告厅设备2025年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