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
项目名称:公明一小2023年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服务项目 | |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标准和要求: 一、服务内容: 1、工作内容:包括7栋楼消防栓系统、火灾报警系统、消防水泵、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灭火器等消防器材维护保养。 2、服务时间安排:定期进行月检、季检、年检。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或分支机构。 2、具有相关的经营范围。 三、项目人员要求: 1、选派专业性强、身体健康、思想品德好、纪律性和责任心强、业务水平过硬的技术人员。 2、需熟知消防安全现行法律法规,具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经验,能够针对各单位实际情况制订并实施维护保养计划,保证与监管部门的具体要求保持高度一致。 四、服务质量要求: 1、对巡查中的问题进行记录并及时反馈,提交报告及解决方案。根据实际情况,督促学校整改,并提供整改技术支持;根据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2、按采购单位的管理标准和要求,在不定期巡检期间,发现消防设施存在问题或故障,要求到现场处理的,要及时赶到修复,不得拖延。 五、执行的标准、规范和办法: 1、《中华人民消防法》及实施条例。 |
项目预算金额:4万元。 | |
其他需要公告内容: 一、本项目属于自行采购,由本单位采用综合评分法组织人员评标。 二、投标评分及要求: 1、营业资质:资格条件(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同类业绩:40分(学校同类项目案例每个案例得10分;从2020年1月起,提供合同关键页); 3、投标总价:30分; 4、服务方案:30分; 按照上述要求形成投标文件加盖公章密封并盖骑缝章交至学校保安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月19日上午12:00(北京时间) 三、第一年为本次招标的中标服务期限,采购人可根据项目需要和中标人的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期限是否延长,一年一签,但最长不超过3年。 | |
经本单位确认,上诉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公明第一小学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明柏溪路60号 联系人:蔡老师 联系电话:13510084966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023年1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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