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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工业大学工程训练教学运行及相关服务承接实施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3-02-23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大连工业大学工程训练教学运行及相关服务承接实施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大连工业大学
行政区域辽宁省公告时间2023年02月23日 02:3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2月16日至2023年02月22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2月27日 13: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线上获取
预算金额¥148.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天宇
项目联系电话0411-88898508
采购单位大连工业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轻工苑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11-86323733
代理机构名称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长兴街2-5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11-88898508
附件:
附件1服务类竞争性磋商文件-定版2.15.doc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大连工业大学工程训练教学运行及相关服务承接实施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3-02-16 至 2023-02-22
撰写单位: 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撰写人: 韩广鑫
(大连工业大学工程训练教学运行及相关服务承接实施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大连工业大学工程训练教学运行及相关服务承接实施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2月27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000-00785
项目名称:大连工业大学工程训练教学运行及相关服务承接实施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480,000.00
最高限价(元):1,48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服务实施要求

1.教学要求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履行教师职责,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确保本岗位上学生金工实习的安全,同时要担负金工实习现场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巡视指导,把安全工作放到首位;

(3)遵守大连工业大学实习教学工作规范,指导教师应做到全天、全程在岗指导,组织好各种教学活动,检查督促学生完成实习任务,及时解决实习中的问题;

(4)教学过程中,教师如发生教学事故,依据《大连工业大学教学事故和教学通报认定处理暂行办法》对乙方进行处理;

(5)教学管理人员与校方协调、安排教学项目工作,根据教学日历完成教学任务;如学校教学计划有所调整,应无条件配合完成;

(6)同一工种、同一班级实训教师保持相对稳定;

(7)根据学校教学文件规定,完成课前课后设备及耗材的准备及整理、安全规范及操作要求讲解、授课、考勤、实验报告批阅、成绩记录、录入等工作,且所有教学过程中材料应定期或学期结束前分类交给学校保存,如有缺失将按相关要求进行赔偿及给出解决方案;

(8)根据课程需要,操作虚拟仿真软件进行演示,并培训学生使用虚拟仿真软件;

(9)非学生主观原因未完成当天教学任务的,需提供补做方案,方便学生再次学习;

(10)完成教学周边现场5S(整理、整顿、清洁、清扫、素养)及安全环境管理;

(11)根据学校要求,定期进行教学研讨;

(12)每学期期末进行教学总结,提出下一学期教学改进方案。

2.教学模块服务内容

针对工程训练课程要求,进行相关教学模块的实训教师配置,完成理论和实操教学任务。

具体需授课模块包括:

(1)一楼东普加实训模块(4个工种):车、铣、磨、刨(钻)

(2)一楼东成型实训模块(3个工种):冷作钣金成型、注塑成型、模具装配

(3)一楼西数字生产实训模块(3个工种):加工中心、数控车、智能加工产线

(4)一楼西电加工实训模块(2个工种):线切割、电火花成型

(5)二楼东(3个工种):钳工实训模块、焊接实训模块和砂型铸造实训模块

3.设备日常维护与保养服务内容

承担工程训练实训车间或实训室日常管理和设备使用、维保管理工作,保障工程训练设备和设施正常运行。

具体包括:

(1)制定设备维保计划、日常点检、设备操作手册等设备管理文件;

(2)按照设备维保计划,做好设备日常维护和主要设备月保养、季度保养、年度保养;

(3)设备发生故障时,第一时间诊断问题,确定解决方案,并在与校方沟通后,及时维修,保障实训设备的运行;

(4)特殊作业设备(如空压机、天吊等)的定期检验;精密设备(如数控车、加工中心、三坐标设备等)的定期标准化精度检测;

(5)工量具、润滑油、切削液、清扫工具等低值易耗品的补充;

(6)规范设备日常运行维护流程,明确每天对使用设备及设备周边安全检查点位、残屑集中清除清理等工作。

4.其它要求

(1)乙方负责该项目所有采购对象的相关服务,为交钥匙工程。

(2)2023年2月6日前交付,如遇特殊情况,具体按照大连工业大学实际通知执行。

(二)项目服务实施标准

1.根据工程训练的课程特性,要求配备常驻相关专业技术服务人员不少于4 人,兼职教师人数根据实际教学任务运行匹配;

2.技术服务人员中要求具有强电、弱电维修资格(电工证)和机械维修技能的工程师至少各1人,负责设备故障判断、排除简易故障及联系厂家对复杂故障进行修复等,保证实训设备的完好率和教学正常运行率100%。

3.师资要求:

(1)依据《大连工业大学实习教学工作规范》的《高等学校机械基础系列课程现状调查分析报告暨机械基础系列课程教学基本要求》国家标准中的要求,综合考虑工程训练不同实训工种的特殊性和教学承载计算,指导教师人数要求详见下表。

工程训练教学指导教师最低要求

区域 实训工种 班型计划 生师比要求 指导教师计划

一楼东区 车削加工 1 6:1 5

铣削加工 0.5 8:1 2

刨、钻、磨加工 0.5 8:1 2

冷作钣金成型 0.5 15:1 1

注塑成型、模具 0.5 15:1 1

一楼西区 加工中心 1 10:1 3

数控车 1 10:1 3

智能加工产线 0.5 15:1 1

线切割、电火花 0.5 15:1 1

二楼东区 钳工 1 15:1 2

铸造(砂型) 0.5 10:1 1.5

焊接 0.5 15:1 1

注:以上各模块要求指导教师数以自然班为基础,特殊情况另行商讨。

(2)指导教师必须具有实训教学工种的高级技师等级行业资格证,特殊工种(如焊接、电工等)具有上岗证,具有资质的车工工种不少于5人,钳工、铣工、磨工、铸造工、焊工、冷作钣金工等其他工种不少于2人;指导教师必须具有不少于3年的实训操作教学经验;

(3)指导教师年龄要求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能够提供从业人员体检证明和保险证明;

(4)聘任指导教师需要经过学校的专业面试程序认可,面试由工创中心组织,教务处、人事处现场监督,专业面试内容包括实训工种的实训教学、设备操作、安全意识等。

4.乙方不得将该项目转包或变相转包。

(三)考核要求

1.保质保量完成教学任务,且学生评教成绩在90分以上;未达到90分的教学任务,从服务费中予以扣除费用,扣除费用=(90-学生评教成绩)*该教学任务的人天数*每生每天实训费用。

2.教学过程中,要求无安全事故,其中人员安全事故0%、设备完好率100%;如发生安全事故,相关费用从服务费中予以扣除,扣除额度由校方酌情确定。

3.教学过程中,无教学事故;如有教学事故,相关费用依据《大连工业大学教学事故和教学通报认定处理暂行办法》从服务费中予以扣除。经学校验收程序通过后,按学期进行结算。

(四)费用预计

1.教学服务实施费用:不超过27元/人天数,2023年约103万元。

含教学管理、含保险和餐补、交通等补助的全部费用,不含学生用教学耗材费用。

2.设备日常维护与保养费用:不超过12元/人天数,2023年约45万元。

含人工费、维护保养、设备相关所有耗材等相关费用。

3.2023年总教学任务约38157人天数,具体以实际服务学生人天数进行核算。

(五)乙方承接社会服务要求

1.承接各级大赛

依托于工程训练中心场地和设备承接省市协会各级技能大赛,结余费用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2.校内外培训

依托政府相关政策开展校内外学生和社会人员培训。我校工程训练中心负责提供场地及设备,乙方负责提供师资及设备运行相关成本。根据调研建议收入(不是利润)分配比例四六分成,生源由哪方负责,哪方提取六成并负责生源培训的材料耗材,第一年目标培训产值不低于100万,我校收入不低于40万元,具体以最后签署招标合同文件为准。

3.对外承接生产任务

合同签订第一年不建议开展对外承接生产任务;第二年以后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开展对外生产招募。

学校对外承接生产条件概况:

目前加工中心、数控车、3轴电火花、慢走丝和普通加工设备可开展对外承接生产,对外开放建议按小时和设备类型收取使用费,核算包括设备折旧、电气能源、使用利润等。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天内,如遇特殊情况,具体按照大连工业大学实际通知执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16日 09时00分至2023年02月22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7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2月27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按照辽财采函〔2021〕363 号文件要求,我省政府采购推行电子评审,取消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在网上按政策要求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进行线上报名、并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报价及投标(响应)文件,电子文件解密时限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的15分钟内进行解密;最终报价提交时限:供应商须在最终报价开始后的15分钟内最终报价提交。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大连工业大学
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轻工苑1号
联系方式: 0411-863237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大连市沙河口区长兴街2-5号
联系方式: 0411-88898508
邮箱地址: tianyu_li@163.com
开户行: 中行大连沙河口支行
账户名称: 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2869627386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天宇
电话: 0411-88898508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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